吟春山
我有严重的皮肤饥渴症,只有京圈太子爷陆琛能够缓解我的症状。
于是我苦追陆琛三年,成为了人尽皆知的顶级舔狗。
凌晨三点给他的白月光送奶茶,暴雨天发着跑遍全城买网红蛋糕,甚至陆琛生日那天,我发高烧到几乎晕厥。
而陆琛不过是勾勾手指,我就心甘情愿为他和他的白月光冒雨送自己熬得粥。
所有人都说我是陆琛的一条癞皮狗。
但在我生日那天,陆琛又一次背弃誓言为博白月光一笑去飙车,眼角的泪痣被划伤。
那天我当着所有人的面向陆琛提出了分手。
他红着眼问我为什么,我冷漠地开口。
“一个替身而已,有什么资格问为什么。”